此次丽江古城文化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大力扫除低俗文化宣传。对以“走婚”、“艳遇”等低俗文化为噱头的宣传方式进行严厉打击。清理大研古城和束河古镇经营户中粘贴、悬挂、播放低俗内容的标语、挂图、挂画、光碟等宣传品;对经营户的演艺场所内宣传、煽动、传播低俗文化的予以坚决取缔,打击低俗宣传手段,抵制低俗文化侵蚀。二是严厉打击低俗文化营销。对古城辖区内特别是景区内以宣传与丽江传统文化相悖的低俗文化为营销噱头进行拉客、喊客的经营行为给予严厉处罚,引导经营户健康良性竞争。三是严肃查处非法出版物。对古城辖区内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特别是音像制品进行查缴,开展集中销毁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活动。
此次整治行动将从三个方面继续推进工作: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对经营户的宣传教育力度,发放净化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文化环境倡议书,倡议经营户抵制低俗文化,增强经营户的文化自觉性。加大对丽江民族传统文化的宣传力度,引导经营户和来丽游客正确认识丽江文化内涵。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实施全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倡导全民抵制低俗文化,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二是集中重点整治。分片区对大研古城和束河古镇经营户特别是酒吧、餐吧、客栈进行为期1个月的集中重点整治(发文即日起),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打击。对存在问题的经营户勒令限时整改,未完成整改的,停业整顿直至整改完成。同时对限时未完成整改的经营户进行媒体曝光。与经营户签订承诺书,责任到人,增强约束力。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集中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把专项整治行动由集中行动转为日常工作,严格按照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杜绝“一阵风”。各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加强日常监管,明确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建立行业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行动取得成效,探索建立社会监督机制。
“低俗文化走红是民族文化的悲哀”。低俗文化的沉渣泛起,背后存在着唯利是图、获取利益的动机,但决不是市场经济的必然。恰恰相反,这些现象是与千百年来所积淀的优秀纳西民族文化和当前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是格格不入的。
低俗文化的涌动,既与当今社会文化,尤其是影视、互联网带动的“娱乐至上”潮流有关,又与文化发展不够均衡、文化表现形式不够多样、文化创新能力亟须提高、文化核心价值观亟待加强有关。
为此,抵制低俗文化,倡导积极向上的社会主流价值,这不仅是政府的职能,媒体的操守,更应该是我们每一个公民自觉的行为。全社会行动起来,共建社会主流价值。净化丽江古城文化环境,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